本文转自【赣州公安】;
将自己的银行卡
借给手机卡密码他人转账
轻轻松松获得“好处费”手机卡密码?
5月16日上午
定南县人民法院在大世界广场
对一名“00后”涉足的
此类多发易发刑事案件进行公开审判
给群众上手机卡密码了一堂生动的法治教育课
手机卡密码,判了!审判现场千人围观……" >
5月16日上午9时30分,定南法院圩日巡回审判法庭在大世界广场公开审理李某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一案,当庭宣判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某拘役四个月十五日,并处罚金3000元手机卡密码。
庭审现场,被告人李某某动情作了最后陈述,对自己的行为表示万分悔恨手机卡密码。审判人员在庭后结合案情和相关法律规定现场进行普法宣传,近千名群众“零距离”接受法治教育,有效达到了“办理一案,教育震慑一片”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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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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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李某某在明知他人可能从事网络违法犯罪的情况下,仍然将其名下的4张银行卡以及密码、微信和支付宝账户、手机等提供给上家操作转账、转移电信诈骗等犯罪资金手机卡密码。
被告人李某某银行账户犯罪资金进账合计105万余元,其中收到被害人转入的被诈骗资金合计49.98万余元,期间被告人非法获利合计2487.66元手机卡密码。
审理认为
被告人李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然提供支付结算的帮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手机卡密码。
鉴于被告人李某某具有坦白、认罪认罚、认罪悔罪态度好等情节,遂作出上述判决手机卡密码。
法官提醒
近年来,帮信罪已成为各类刑事犯罪中起诉人数较多的案件类型,信息网络犯罪行为人往往利用青少年社会阅历不足、法律意识淡薄的弱点,以金钱为诱饵,使他们成为信息网络诈骗活动的“工具人”手机卡密码。
“帮信”行为害人害已害社会手机卡密码,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一是要增强法律意识,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证、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卡等,依法依规使用个人支付账号,重视个人的信息安全,拒绝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手机卡;
二是要理性对待兼职手机卡密码,不轻信低付出高回报的临时工作,对于宣称能“挣快钱”“躺平还挣钱”的兼职工作,要加倍小心;
三是在日常生活中加强防范手机卡密码。对于非正常渠道下载的APP谨慎使用,不登录非法网站,不随意绑定账号,不随意转账汇款。如遇个人相关信息泄露或银行卡被盗刷,应尽快挂失并及时拨打报警电话。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手机卡密码。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手机卡密码。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手机卡密码。
出品:赣州公安融媒体中心
内容来源:综合江西政法、定南县人民法院